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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 水沙科学和水利水电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清洁卫生规章制度

日期:2014-06-24

1、各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使用人负责打扫,几人合用的房间排定卫生值日并标记值日人员。

2、公共场所由清洁人员负责,做到一日两清。重大事件前应对所用场所提前清扫,并保证使用期间的清洁。
3、仪器、设备应无积尘,桌椅、地面、墙壁应洁净,物品放置整齐。由使用人及管理人员负责。
4、仪器设备用完后,要盖好罩布,罩布每学期清洗两次。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做饭、吃零食,不得在走廊、窗外及平台等处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
6、办公室人员每两周大检查一次卫生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室,提出限期清扫意见,如不改正则在公告栏公开批评。
水沙科学与水利水电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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