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水圈科学与水利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及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秀科研人才前来开展科研合作,依托水圈科学与水利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水圈国重)的学术和设备条件,围绕水圈国重发展目标,开展前沿性、原创性研究,破解核心关键、“卡脖子”科技问题,产出突破性成果,依据《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国科发重〔2025〕4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水圈国重实际,设立本开放基金。
一、资助范围
水圈国重从水圈科学与水利工程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对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坚持开展需求、目标、任务导向的有组织科研,带动高水平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实现“科研-学科-人才”一体化发展,致力于开展水圈科学、河网平台、城市韧性、绿智建造、悬河治理等方向的研究。开放基金资助范围如下:
1. 水圈科学
(1)流域水循环机理、模型和预测,水风光资源利用;
(2)水圈动力学、水圈信息学、水圈拓扑学。
2. 河网平台
(1)水沙变化驱动的流域演变响应;
(2)水联网数字治水理论、智慧调度关键技术、典型应用场景。
3. 城市韧性
(1)城市水灾害防御、全域防洪规划与技术体系、极端暴雨下流域城市韧性管控优化;
(2)破解流域极端暴雨致灾难题增加韧性。
4. 绿色智能建造
(1)流域保护治理与绿色智能建造体系;
(2)地质系统多场耦合理论;
(3)工程智能建造;
(4)高水头大容量冲击式水电机组关键技术。
5. 悬河治理
(1)流域生态环境-河流地貌-水沙过程互作机理与模式;
(2)悬河治理技术装备;
(3)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关键技术体系。
二、申请要求
开放基金申请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 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项目;
3. 申请人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能够保障项目研究时间,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4. 经费预算合理;
5. 项目须有1名水圈国重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联合申请人,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申请人和水圈国重固定研究人员承担在研和申请的开放基金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项目执行年限和资助额度
1. 开放基金的计划执行年限为两年。
2.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包括额度为5万元、7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般项目,以及大于15万元的重点项目。
四、审批与立项程序
1. 水圈国重综合办公室负责开放基金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符合申请条件: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报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3)不符合限项规定;
(4)申请经费预算明显不合理。
2. 水圈国重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建议资助。
3.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一般项目由主任办公会审定拟资助项目及经费额度,重点项目由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决定经费额度。
4. 由水圈国重综合办公室下达立项批准通知书。
5. 在开放基金立项批准通知书下达后1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立项通知,认真填报《水圈科学与水利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水圈国重,作为经费拨付与项目检查考核的依据。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项目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接受申请,申请人须于2026年11月13日24:00之前通过申报系统(https://hsef.sklhse.tsinghua.edu.cn/admin/account/login)提交申请书,系统审核通过后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
六、基金管理
水圈国重开放基金项目按照《水圈科学与水利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管理。
附件:
1.水圈科学与水利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2.申请书报告正文模板
联系人:水圈国重综合办公室科研教务主管 刘洋
联系电话:010-62770686
电子邮箱:liuyang-hydro@mail.tsing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