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负责人在课题获批准后即成为实验室的流动人员,应迅速来实验室开展工作,在课题执行年限内,全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应低于三个月。
2、流动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实验室通报项目研究工作情况,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后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3、流动人员是实验室的重要研究力量,应积极争取承担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家项目、省部委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课题,充分利用实验室的设备和人员优势,开展研究工作,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
4、流动人员具有研究领域广泛、技术路线各具特色等优势,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学术活动,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提高本实验室的学术水平。
5、流动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属于实验室和所在单位共同拥有。
6、流动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和所有设施,协助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水沙科学与水利水电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